| 标题 | 房产证可延期办理吗 |
| 内容 | 律师解析: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买卖合同条款约定的前提下,所购房产之产权证书(即房产证)的发放时限可适当延期至90个自然日内完成。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只需严格遵循买卖合同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事项的时间节点规定,即可依法获得房产证。如买卖合同所规范的标的物属于尚未完工的新建房,其产权证皆需自该房屋实际交付使用者试用之日开始计算90天后方可颁发;若标的物是已经建设完毕的存量房,则自合同签署之日算起满90天后便有权申请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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